
为了坚决防范遏制动火作业引发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2025﹞5号)》的部署要求,结合《九江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九安办发〔2022〕44号)有关规定,现就常态化动火作业违法行为线索征集公告如下:
1、举报人在举报时尽可能提供准确、详细的信息,包括不局限于被举报人的姓名、所在单位、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等。
3、对收到的线索,市应急管理局将认真核查、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4、对核查属实的举报事项,市应急管理局在举报事项核查处理结束后,对实名举报的举报人按照《九江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九安办发〔2022〕44号)有关规定发放举报奖励。